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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
被告与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,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用。物业公司在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期间,小区存在岗亭无人值守、消防通道门未锁、电动车在楼道通道口充电等安全隐患现象。小区部分业主以上述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如何处理服务合同纠纷
律师答疑:
服务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进行处理,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。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,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。
百二十条规定,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
法律依据: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一条
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。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,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百二十条
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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